各科室: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确保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驻纪办[2020]44号),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双节”期间风清气正、欢乐祥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自觉做到“十四个严禁”:
一、严禁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现金、微信红包、预付卡、土特产等礼品礼金。
三、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或福利。
四、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健身活动。
五、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度假等活动。
六、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八、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借车辆。
九、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隐蔽场所。
十、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十一、严禁参与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
十二、严禁食堂日常用餐、公务接待、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出现餐饮浪费现象。
十三、严禁违规饮酒。
十四、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元旦、春节期间是“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照通知要求,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做表率、树标杆,带头崇廉拒腐,尚俭戒奢,抵制不良风气,做到“十四个严禁”。
中共驻马店市委党校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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