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驻纪发[2018]18号),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严禁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土特产、烟花爆竹、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四、严禁使用公款购买消费香烟白酒。
五、严禁使用公款相互宴请、吃喝、旅游或公款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六、严禁公款为节日探亲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安排食宿、宴请、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七、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八、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报销、摊派、转嫁费用。
九、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十、严禁用财政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晚会等节日庆典活动。
十一、严禁违规参与各类“酒局圈”、出入私人场所、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十二、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会员卡、消费卡、购物券、代金券、商业预付卡、电子礼券和电子红包等。
十三、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等事宜借机敛财。
十四、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十五、严禁赌博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其他各种违纪行为。
元旦、春节期间是“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对照通知要求,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做表率、树标杆,带头崇廉拒腐,尚俭戒奢,抵制不良风气,做到“十五个严禁”。
中共驻马店市委党校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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