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清明、五一”节日将至,为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强化“清明、五一”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问责工作的通知》(驻纪发[2018]5号),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和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
二、严禁假日期间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三、严禁借祭扫和“五一”假期之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任何形式的吃请、游玩、住宿等。
四、严禁假日期间以各种名义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五、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隐蔽场所公款吃请、娱乐。
六、严禁假日期间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七、严禁违反规定参与组织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
八、严禁假日期间搞各类封建迷信活动、组织参与赌博。
全体党员干部要对照通知要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共同营造廉洁、文明、节俭的节日新风。
中共驻马店市委党校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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